六部门联合发文,降低外资投资门槛

2024. 11. 15


      11月1日,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修订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办法》从五方面降低了投资门槛:一是允许外国自然人实施战略投资。二是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三是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四是以定向发行、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允许以境外非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支付对价。五是适当降低持股比例和持股锁定期要求,取消以定向发行方式实施战略投资的持股比例要求,将外国投资者的持股锁定期由不低于3年调整为不低于12个月。

原文链接:
资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