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有什么注意点?

2024. 12. 26


Q:《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有什么注意点?

      A:自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出台以来近四年,202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发布,于12月1日起实施。

      在《清单》发布之前,关于受管控物项的定义主要参考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定期联合发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的相关规定,其中商品范围以商品名称及描述为准,海关商品编码仅供通关申报参考,在实践中存部分管制规则模糊的问题。而今后,除监控化学品外,其余涉及两用物项管控的行政法规均将被废止,而通过《清单》进行管控,《清单》采用了更为系统化、透明和精准的分类系统,每个管控物项都被赋予一个五位的出口管制编码,并新增了部分歧义概念的解释以及相关术语的定义,提高了识别管制物项的确定性。

      《清单》发布后,部分过去因商品范围模糊而未收到管制的物项今后也可能落入管制内,建议企业及时根据最新的《清单》梳理企业拟出口物项情况,无法确定的,应及时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咨询,并同步提供拟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性能指标、用途以及无法确定是否属于两用物项的原因,进行准确判断。
资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