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25. 1. 10


      12月16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公布《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通知》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分别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每个类别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

原文链接:
资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