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婚假天数
2025. 2. 13
1月21日,山东省卫健委网站发布《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条例》共四十六条,其中明确婚假以及婚假期间相关待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原文链接:
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lfg/dfxfg/202501/t20250121_4785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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