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5. 2. 22
1月26日,福建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思明区、湖里区等六区县为2265元/月;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等多地为2195元/月;龙海区、漳浦县等多地为2045元/月;清流县、宁化县等多地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和20元四个档次。
原文链接:
https://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jycj/202501/t20250127_6710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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