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等三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
2025. 6. 29
6月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
公告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内部员工和知情人实名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可获奖励。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涉嫌犯罪或被处以停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举报奖励需符合条件,如提供关键证据且举报事项未被掌握。奖励金额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确定,最高金额按《办法》执行。公告强调保护举报人信息,禁止企业打击报复。
原文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zhggtg/2025060514512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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