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食品安全法》 强化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管理

2025. 9. 29


      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要求运输经营者配备专用设备,明确发货方、承运方和收货方义务,如要求承运方在运输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运输容器并及时清洗,严禁装运食品以外的其他物质,并规定违规最高可处五十万元罚款。同时,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特殊食品监管范围,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的注册管理、生产等要求,有关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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