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8. 27

8月2日,上海市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有关经营者或者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提醒敦促函》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对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不到位或者逾期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的,市市场监管局或者市反垄断和公平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责令限期整改,或者依法采取约谈、立案调查等措施。被约谈方应当自被约谈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改进措施。被约谈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或者整改后再次出现问题的,对有关经营者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采取立案调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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