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出台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新规

2026. 2. 13


      2025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上海市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沪府令25号),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适用于上海行政区域内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及监督管理。单位层面要求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设施设备不得影响自动灭火、报警、防火分隔和疏散设施,用油用气用电制度与预案提出要求。重点细化充电存放(生产配套设备需防火分隔,非生产相关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入内充停存)、装卸防爆、防火动火审批与持证、仓库分类储存与告知牌、堆垛与通道、外来作业培训、冷库与高架仓库托盘材料、光伏及储能装置外置、智造空间限制、多使用人防火分隔及联动报警、租赁书面分责及租赁信息报送。对违规充电停放、告知牌、冷库堆放、高架托盘、多使用人分隔报警、租赁信息报送设定罚款幅度,并废止原《上海市仓库防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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