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新规

2026. 2. 1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废止2016年第34号令相关规定。认定实行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每两年一次;明确申报由省级发改部门(或指定部门)会同同级管理部门推荐报送,申请材料含申请报告、评价表及严重违法失信情况说明。设定硬性门槛:年研发经费≥30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150人、研发设备原值≥3000万元,并要求申请前三年无走私处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运行评价亦原则每两年一次,结果分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对母子公司技术中心资格与分中心调整作出规则。规定更名、重组等变更报送;虚假材料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合格、逾期报送、重大事故及走私/税收违法等情形撤销资格并设2—3年禁入期。

原文链接:
资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