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9. 2

为了探索知识产权跨境转让交易新模式,推动专利跨境转让、许可,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起草了《深圳市知识产权跨境转让许可交易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
《指引》所称的知识产权跨境转让是指境内主体将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境外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或境外主体将境内知识产权转让给境内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知识产权跨境许可是指境内主体将境内知识产权许可给境外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或境外主体将境内知识产权许可给境内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指引》主要明确了受理机构、专利跨境转出办理流程、专利跨境转入办理流程、专利转让登记申请材料提交方式、专利跨境对外许可办理流程、专利跨境被许可办理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材料提交方式等。其中,受理机构上,广东省或深圳市商务部门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颁发相应的许可证,而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转让许可的审批或备案。
原文链接:
https://amr.sz.gov.cn/xxgk/qt/ztlm/zscqcjybh/hyzx/content/post_114979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