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3. 23

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摘要)》。经审议,法典已于3月12日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法典共5编1242条:总则编整合规划、标准监测、环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等通用制度,明确将温室气体纳入环评,规范环评技术单位备案与质量控制,并调整“全国生态日”规定。污染防治编以排污许可为核心,完善大气(VOCs限值与标识、机动车船与非道路机械监管、秸秆焚烧管控)、水(入河排污口审批整治、地下水重点区、重点流域治理)、固废(跨省转移报送、固废零进口、建筑垃圾联单)等制度,并新增化学物质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章节。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编吸收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节能与气候变化原则性规则;责任编统一归责、按日计罚等,并对排污许可、环评、碳交易数据报送等设定处罚;施行后同步废止10部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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