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完善食药惩罚性赔偿制度

2024. 9. 5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分19条,对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退款和返还食品药品、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竞合、生产经营假药劣药责任、惩罚性赔偿金基数认定、规制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惩治违法索赔等作出了规定。

      《解释》为贯彻“过罚相当”原则,规范了高额索赔行为;以生活消费需要为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请求的条件,明确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并就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民事审判与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的衔接机制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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