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监事资格要求和选举方式

2024. 9. 26


Q:新《公司法》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董事或职工代表监事的人选资格有什么要求,应当如何选举产生呢?

      A:关于资格要求,职工代表董事或职工代表监事的身份具有两重涵义,一是公司职工,因而该人员应当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属于董事或监事,因此也应当受董监高一般任职资格限制,即《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等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关于选举方式,新《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具体的选举流程,现阶段可以参考《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根据自荐、推荐情况,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可当选,并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当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人选。”此外,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制度、 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意见》也对于选举产生流程做了详细的规定,企业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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